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结合《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事处[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材料要求
具体要求按《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事处[2024]21号)执行。
二、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一)启动布置(7月6日)
1.学校召开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布置暨政策培训会。
2.学院学习、传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学校要求布置、组织申报工作。
(二)个人申报(7月19日前)
1.申报人填写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对照表》《评聘名册》等,准备佐证材料,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聘服务平台”(可从人事处主页点击进入)进行填报,上传《综合考核表》和电子照片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2.申报人纸质材料可在本单位公开展示,需核验的佐证材料由申报人到相关职能老师处进行审核、验证、出具证明,核验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
(三)所在单位(部门)审核与公示(7月22日-8月3日)
1.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术重复性文献检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图书馆。审核工作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制度,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总体核查工作。
7月22日,请申报职称的老师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含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学院办公室(博B305)。
2.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全信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7月29日起),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资格审查与公示情况、师德师风鉴定结果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四)材料报送(8月9日前)
学院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评聘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综合考核表》纸质版1份(从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版本);
3.破格/优秀人才直报的申请人员提交《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业绩突出优秀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业绩基本条件对照表》、业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及5位高水平同行专家推荐表。
(五)组织破格/优秀人才评审会(9月中旬)
学校组建相应评审小组对申请破格人员及优秀人才直报进行评议。申请人员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内容为破格申报/直报理由以及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等,包括评审专家问答环节。
(六)同行专家学术评议(9月下旬)
学院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考核表》最终版经系统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并报送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所有送审材料不能显示申请人员的姓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申报人员与材料公示(10月下旬)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及申报评审材料(综合考核表)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民意测评(11月中旬)
学院组织全体正高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九)教学水平评议与实验技能操作考评(7月-10月)
教务处组织教学水平评议,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三类)开展教学水平评议;实验室资产管理处对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现场实验技能操作考评。
(十)职称领导小组会议(11月中旬)
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当年度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
(十一)组建考核推荐组会议(11月中旬)
学校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指标,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名单,组织评聘考核,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岗位)内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十二)组建学科评议组会议(11月下旬)
申报人员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写信息,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评议。
(十三)召开评聘委员会(12月)
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会议,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聘任人选。公示评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四)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次年1月)
学校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公示初聘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五)发文、制作聘书(次年3月)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文公布聘任人选,制作任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学院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