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招聘公告

作者:陈璐发布时间:2021-01-06浏览次数:60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其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工业管理系。学院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际商务”和“金融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国际贸易与金融”中英合作办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应用经济学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学院两个本科专业均入选教育部“双一流”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双万计划;同时“国际经济与贸易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十三五浙江省优势专业。学院拥有浙江省级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类)1个、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1个、浙江省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部共建“国际经济与贸易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浙江省一流本科课程4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

 2013—2020年,新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8项,省部级项目61项;获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省级科研、教学成果奖5项;28份研究报告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专任教师61人,正高级职称教师1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2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1人、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其他省级人才10人。截至2020年年底,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630余人;在读硕士研究生88人、博士研究生37人;留学生近200人。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竭诚欢迎国内外广大经管类应届博士和各类高级人才前来交流、洽谈和加盟!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经济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岗位如下:

 

引进层次

一级学科

专业或研究方向

岗位名称

领军人才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岗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岗

学术带头人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岗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学术带头人/教学科研岗

专任教师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教学科研岗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教学科研岗

 

二、人才层次及待遇

学校根据人才层次及聘用方式提供不同薪酬待遇与支持政策,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生活待遇

工作条件

应聘条件

国家级

领军人才

年薪75-10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300-500万元。两院院士等特殊人才待遇标准一人一议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启动经费等,一人一议

两院院士、入选国家级领军类人才项目或相当水平人才

国家级

青年英才

年薪65-7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50-250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300万元

50周岁以下;入选国家级青年类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水平

拔尖人才

年薪50-5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50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元

50周岁以下;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或具有相当水平

运河

青年学者

年薪40-4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00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社科类43周岁以下;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特聘

研究员

年薪25-3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80-85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社科类43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特聘

副研究员

年薪18-22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70-75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青年教师

年薪16-20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60-75万元,可提供过渡性住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5周岁以下

有关待遇说明:

1.    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总收入(包含单位配套的社会保险部分),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发放。

2.    购房安置费包含安家费,按学校政策实行分批发放或预借。

3.    教师子女可入读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甲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杭州市公办学校。

三、招聘条件与程序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

2.青年教师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可放宽到43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原则上可放宽到50周岁;学科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知名学者、省级人才、国家级人才,年龄可不作严格限制。

(二)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上证明材料),投递至经济学院邮箱chenlu@zjut.edu.cn

2.学院及学科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核;与应聘者沟通并提出聘任目标任务。

3.学校进行考察、审核,确定聘任岗位、明确聘任目标与待遇。

4.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应聘表及相关材料发至经济学院邮箱,并请注明应聘岗位类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31002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6-571-85290165

联系邮箱:chenlu@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