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为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和管理,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大纲修(制)订课程范围
本次教学大纲修(制)订范围为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含通识选修课程)。
二、教学大纲修(制)订原则
1.坚持“OBE”理念导向。准确定位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设计课程目标,提高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匹配度、贡献度和达成度。
2. 突出目标引领。以课程思政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将知识传递、能力培养、价值塑造融为一体,准确贯彻专业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
3.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面向新时代需求和学科未来发展方向,结合“四新”建设,提高课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提升课程的高阶性、 创新性、挑战度。学科基础课程要注意“按类培养”要求。
4. 改革课程教学、评价方法。注重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优化课内、强化课外,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强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过程评价与最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二、教学大纲修(制)订要求
1.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由开课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开课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学院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每门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均应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经过充分调研、集体讨论、仔细斟酌完成。在教学大纲初稿完成后,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审议,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
2. 学院应组织所属专业认真梳理毕业要求,建立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关系表,完成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图。承担通识课程和其它跨院开设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应分析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3. 大纲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应与 2021 级本科培养方案一致(通识选修课程名称应与申报开设课程名称一致)。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有差异的按不同课程分别撰写课程教学大纲。
4. 大纲要求文字严谨,术语准确、规范,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做到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大纲具体格式可参照附件模板。
5. 严格课程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落实《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材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21〕16号)文件要求,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和近三年来国家出版的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坚持教材“凡编必审”和“凡选必审”。
6. 学院审定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须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稿)。
四、时间安排
1.经济学院系主任完成“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关系表”发给教师、各任课教师完成“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图”;通识课程及跨学院开设的必修课程完成教学大纲修(制)定(大纲模板中第三部分“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表暂不填写),2021年12月27日前发到系主任邮箱;专业、课程所在学院将上述图、表和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汇总后发到教学科邮箱。
2. 2022年1月10日前,各任课教师将将修(制)订完成的本科课程(普通本科及留学生)教学大纲电子稿发到系主任邮箱。学院汇总后发到教务处教学科邮箱(Email:jxk@zjut.edu.cn)。留学生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发到教务处国际化培养办公室邮箱((Email: gjhpy @zjut.edu.cn)。
请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研讨,按时完成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工作。
附件:
1. 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关系表
2. 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图
3. 2021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通识类课程)
4. 2021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非通识类课程)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