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科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校级) 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5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包含2022年度负责人即将毕业的项目)及2022年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①结题申请书(附件7-8)(含15000~20000字的结题报告);

②相关的支撑材料(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可扫描的照片),其中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题要求,必须要有实践成果

注意:请严格按照《结题申请书》中填写说明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否则不予结题。电子稿请同时附上word和pdf版本。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稿发送至ljl030605@vip.qq.com,邮件主题“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大创验收”,书面稿(包括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交博B319办公室。截止时间:5月20日下午16:00前。

3、答辩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验收程序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PPT陈述每项5~8分钟)

②验收组老师察看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

③验收组老师对项目进行提问并评议。

④形成验收结论。

经济学院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7: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8: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