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科技】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47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2个类型: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两个类型都分为3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立项原则及数量

1.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开申报,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进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般项目推荐数不超过80项重点支持领域推荐数不超过3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国家立项数的1:2设置。

3.每位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不区分主持人或团队成员)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

2.申报名额: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5项。

3.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 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3、4),并递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2份(一份盲审版:不含学生和指导教师个人信息,不需要签字;一份正式版,导师推荐意见及签字,请扫描后插入文本中)及相应的项目汇总表(附件5或6),项目申请书要求上交Word版本,请于5月20日20:00前,将电子版文件命名“负责人姓名+大创申报+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ingjixkb@163.com,无须上交纸质版。

4、学校组织评审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立项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的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如有问题请联系:林老师,0571-85290356。

经济学院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3: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指南.doc
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创新训练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6: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