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6-26浏览次数:11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以下简称《审核办法》)及经济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条件要求

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相应的招生条件。

“朝晖特聘岗位”聘任人员在聘期内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时,审核其身份时视同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日:请教师通过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zjut.edu.cn/jsp/index.jsp)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点击“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进入申请页面。逐项填写“1.申请招生学位点”(每个类型要选一个主学位点,有且仅有一个主学位点)“2.基本信息”、“3.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近五年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教师可以在2022年所填数据和系统同步数据基础上进行增删、修改),点“4.预览申请表”再次核对是否符合招生学位点条件,符合后点“5.确认并提交”。

请各位老师通过“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对照《审核办法》及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进行填写,可只填写满足条件的选项,其他可不填。

具体操作手册各位老师可以在系统首页的“下载专区”点击“系统手册下载(导师)”,进入后选择下载“导师招生资格操作手册-导师V2.1”。

2.2023年7月13日前: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入口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表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导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位点所在学院从系统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

1.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2.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科秘书或研究生秘书。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320490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5290408

附件:
导师招生资格操作手册-导师v2.1.doc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doc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研究生院〔2023〕8号).doc
经济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