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以培养更多培养适应全方位开放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创新型高素质人才。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现拟对2022-2023学年学院研究生综合分进行测算: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杜群阳
副组长:刘琼、陈胜蓝、孙林
成员:汪彩君、郭东杰、张晋华、吴杰、应丰蔚、周丽贞、孙诗忱、范明、沈琳琳、章志诚
二、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3级新生)。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三、评定条件以及评选程序
本次测算,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执行。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院发布测算通知。研究生个人对照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包括《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与《综合评定汇总表》,并连同个人加分材料(电子扫描件件)一起,在9月25日下午16点前,发送给所在班级班长和团支书,由班长和团支书做好班内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材料说明,时间戳以材料发送成功为准,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二)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连同个人申请材料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接收监督与反馈,对于材料真实性存疑等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报学院核实,经学校统一,给予相关个人相应处分,并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一票否决评奖评优资格。超过公示期反应问题,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材料上交
评审材料请于9月25日下午16:00之前将材料上交至班长和团支书处,综合测评表电子版发至所在班级班长和团支书处,由班长和团支书整理好于9月26日晚上20:00前将汇总材料及其他材料上交至组织部负责人处(邮箱:2016227699@qq.com),所有材料的上交请严格按照时间,逾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除新生以外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个人评选、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依据。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上“德、智、文体劳”各部分得分都必须认真计算并填写,空缺不填写的将默认为零分。综合测评登记表上获奖、论文等加分项目需提交证明材料,请将证明材料扫描为PDF电子扫描件,加水印后一起上交,无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3)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默认为该年度综合测评零分。
(4)其他相关资料见“2022-2023经济学院研究生综测附件”和“2022-2023经济学院研究生综测相关文件公示”文件。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