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申请浙江工业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53

各位2023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见附件1)第六条规定,对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来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见附件4)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给予新生奖学金奖励。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做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3日(周12点前按要求将《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已注明: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5%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有本科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须有本科学校教务处盖章)等纸质材料交至屏峰博B319学院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zjutjjxyxgb@163.com邮箱。

2.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后报送研究生院研招办。

3.研究生院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发放奖金。

特别注意: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按第六条直接认定,无须申请。

 

如有不明请联系:应丰蔚老师 电话:85290353

办公地点:屏峰校区博B319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31010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2023研招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