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经济学院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大组开题答辩和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228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研究生培养进程要求,人文社科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于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报告会通过后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学博生不少于一年,学硕生不少于10个月。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开题报告质量,学院从本学期开始组织研究生进行大组开题答辩和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组开题答辩对象2022级硕士研究生及2021级及以前尚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须先完成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及学习,并获得所规定的学分才能申请开题)。

预答辩对象:所有博士研究生、部分硕士研究生(每批次至少随机抽取20%)

二、开题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期间进行大组开题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预答辩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备注:每个申请毕业批次一个月前左右进行预盲审申请,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安排预答辩。

三、开题形式:博士研究生需准备不少于20分钟PPT汇报、硕士研究生需准备不少于8分钟的PPT汇报。

预答辩形式:博士研究生需准备不少于30分钟的PPT汇报、硕士研究生需准备不少于15分钟的PPT汇报。

所有参加开题的研究生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填写《经济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申请信息登记》https://www.wjx.cn/vm/reuDevL.aspx。

四、开题要求

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以科学研究为导向,并对经济理论前沿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重大需求具有实际意义。具体要求如下:

1.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开放性,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有明确的创新性,鼓励学科交叉。

2.研究生应在广泛调查研究、系统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相关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评述,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就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广泛听取专家意见。

3.开题报告应包含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贡献及可能的创新点、文献综述或理论分析、研究设计、研究内容具体安排、目前的研究工作进展以及主要研究结果等。一般而言,开题报告中的主要研究结果应达到预期研究结果的20%-50%

4.开题报告会前,研究生必须完成《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

5.学博生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一般至少须由3名具有学博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学硕生的开题报告考核小组一般至少须由3名具有学硕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

6.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或硕士生导师组成,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

五、注意事项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院备案,并应及时补交开题报告。如研究内容发生调整,需重新申请开题。

本院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题,开题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究生开题报告》(一式一份),学院给予相应的学分及成绩。无法按时开题者须于2023年12月22日前向学院提交缓期开题申请。学院将根据研究生申请情况,在次年春季学期适时安排大组开题答辩。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71-85290408。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

附件2:经济学院研究生缓期开题申请表

附件3: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盲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