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经济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851

各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有关要求,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本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考核时间及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5

考核对象2023年秋季学期通过学院大组开题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操作流程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前半段培养实践的一次综合性考核,重点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道德规范、课程学习、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等部分进行考核,其中任一部分成绩不通过,均记录为不合格。

1.研究生操作流程

1)准备中期考核报告和中期答辩汇报,中期考核报告包含报告书写、研究内容、研究进展、参考文献等内容,中期答辩重点汇报研究目的、创新性、研究计划、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2)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自我鉴定重点汇报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与专业学习方面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目前研究成果等。

2.导师操作流程

组织研究生进行中期答辩,研究生学业论文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综合鉴定给出考核结论

3.学院操作流程

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委员会,结合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自我鉴定中期答辩汇报情况及导师考核意见给出学院考核结论

(二)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要阶段,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无客观原因,所有研究生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加强学业指导,不断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因休学、因公出国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第一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须在下一年度重新参加考核,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分流。

2024年75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中期考核报告(附件4)纸质版(涉及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提交至屏峰博B303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中期考核报告(附件4)、中期答辩汇报PPT等电子稿发至jjyjs@zjut.edu.cn邮箱文件名命名: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附件1:浙工大发〔2022〕14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3: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pdf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