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
2024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4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见附件1)第六条规定,对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来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见附件4)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给予新生奖学金奖励。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做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9日(周三)20:00前按要求将《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已注明:身份证复印件、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5%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有本科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须有本科学校教务处盖章)等纸质材料交至屏峰博B319学院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ZJUTjjxyyjszzb@163.com邮箱。
2.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后报送研究生院研招办。
3.研究生院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发放奖金。
特别注意: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按第六条直接认定,无须申请。
如有不明请联系:孟浩老师
电话:85290353
办公地点:屏峰校区博B319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4:2024硕士招生单位.xls
经济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