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的文件要求和名额分配,现将2023/2024学年奖学金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以综合分测评为依据。
二、评定条件以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优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工大发〔2021〕39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评选程序如下:
(一)由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选条件。研究生个人对照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包括《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
(二)学院初评:学院对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公布初评结果,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即时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三)学校评审:学院将初评名单及材料送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定后递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发文。
三、名额分配
年级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年级总人数 | |
21级博士 | 3 | 6(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集体奖) | 4 | 4 | 3 | ||
22级博士 | 7 | 7 | |||||
23级博士 | 7 | 7 | |||||
2022级应用经济学硕士 | 14 | 33 | 47 | ||||
2023级硕士 | 应用经济学 | 14 | 33 | 47 | |||
金融专硕 | 5 | 13 | 18 | ||||
国际商务 | 3 | 6 | 9 |
相关评比条件:
单项奖学金:
(一)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互联网+”“挑战杯”等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研究生。以申报人中,国家专利+课外科技+论文+著作的模块总分为序排列。
(二)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以申报人中任职+嘉奖+社会实践模块总分为序排列。
(三)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美劳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如无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则原属文体活动的1个单项奖指标由经济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视各奖项申报情况进行调整和递补。
(四)优秀集体奖:用于奖励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班级、寝室、支部、导学团队等优秀研究生集体。
(上述序列中,遇到同分情况,则以综合测评总分为排序依据,综合分相同则以智育为排序依据;对于上述单项奖学金,个人可申报多项,但只能获得一项)
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方面均衡发展,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一定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总分高者。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担任二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工作考评优秀的同学。
四、材料上交
参评同学将材料发给各班长团支书,个人pdf标题为:姓名+申请种类,例如张三+优秀一等;请各位班长和团支书收齐后准时上交发送至邮箱ZJUTjjxyyjszzb@163.com,标题为:学业奖学金+年级+班级,例如学业奖学金+应用经济学+2101班,上交电子稿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6点前,时间以邮件为准,时间严格,逾期不候。
考虑到签字需要,相关纸质稿签字后,交于班长和团支书,请班长和团支书在10月14日下午17:00点前交至博B319孟浩老师处。注意:申报以电子稿为准,电子稿、纸质稿提交缺一不可,如其中一种材料逾期,均视同弃权。
五、注意事项
(1)奖学金按自愿申请原则,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各专业按照名额申报。
(2)在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申请种类”项应明确填写申请奖学金种类和等级,如“优秀一等”或“优秀二等”或“单项奖学金”等,每人只能填一个种类一个等次,如果填写两个以上种类,按第一个种类的第一个等次算。若申请奖项未能评上,依次类推参与至下一级奖项评选。
B“综合测评排名”一栏按照综合分测算结果进行填写。
C申请表上交时请务必填写好“导师意见”栏,未填写导师意见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不得参评该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年限中有挂科;党员民主评议在B以下;一年级研究生绩点低于专业50%且未达到3.0的;其他情况见相关办法。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