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关于24-25(1)学期经济学院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学生版)

作者:发布时间:2024-12-16浏览次数:228

各位同学:

24-251)学期经济学院最新本科生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已公布,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查询

学生查考试:登陆正方-信息查询-学生考试信息查询。

链接如右:http://www.gdjw.zjut.edu.cn

二、考试时间

考试周自202516日至117日,三校考试时间均统一为:

上午8:15-10:15,下午13:30-15:30,晚上18:30-20:30

三、考试事项

1.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饭卡或电子身份证无效)参加考试,进入系统指定的考场后按照考场座位表顺序入座,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确认。因急事或急病原因,可于考前在正方系统提出缓考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学生应在系统查看,确认缓考申请审批通过方才生效(附件1),否则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

2.部分课程的试卷批阅采用电子阅卷,要求相关学生:

 ①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学号、选项答案,否则数据读取失效;

 ②务必填写考场座位表。当机器无法清晰识别时,签名将作为参加考试的重要依据;

 ③主观题用黑笔作答。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或者不在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④保持纸面清洁、笔迹清晰,勿在非作答区书写,切勿折叠,否则数据读取失效。

3.大学英语等考试有听力要求,请按开课学院要求自备收音机。

4.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积极备考。考场全程录像,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附件2)。

四、特殊考试情况

1.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424号)

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记为零分并取消补考资格,需重学:

1.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有以上情况者,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五、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届时请留意院网通知,并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附件1:缓考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pdf.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摘要.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