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4-25(1)学期经济学院最新本科生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已公布,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查询
学生查考试:登陆正方-信息查询-学生考试信息查询。
链接如右:http://www.gdjw.zjut.edu.cn
二、考试时间
考试周自2025年1月6日至1月17日,三校考试时间均统一为:
上午8:15-10:15,下午13:30-15:30,晚上18:30-20:30。
三、考试事项
1.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饭卡或电子身份证无效)参加考试,进入系统指定的考场后按照考场座位表顺序入座,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确认。因急事或急病原因,可于考前在正方系统提出缓考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学生应在系统查看,确认缓考申请审批通过方才生效(附件1),否则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学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
2.部分课程的试卷批阅采用电子阅卷,要求相关学生:
①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学号、选项答案,否则数据读取失效;
②务必填写考场座位表。当机器无法清晰识别时,签名将作为参加考试的重要依据;
③主观题用黑笔作答。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或者不在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④保持纸面清洁、笔迹清晰,勿在非作答区书写,切勿折叠,否则数据读取失效。
3.大学英语等考试有听力要求,请按开课学院要求自备收音机。
4.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积极备考。考场全程录像,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附件2)。
四、特殊考试情况
1.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4〕24号)
规定: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记为零分并取消补考资格,需重学:
1.学生一学期内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抄袭他人作业和实验报告等,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有以上情况者,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
五、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届时请留意院网通知,并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规则与违纪处分办法》摘要.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