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经济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研究生类别 | 专业 | 学习形式 | 转专业人数 |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 020200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1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 020200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1 |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025100金融 | 全日制 | 1 |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 025400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1 |
二、学生申请条件
1.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原则上不得跨学位类型、跨学科门类申请。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如推荐免试、硕博连读等方式)录取的研究生;
(2)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照顾专业的;
(3)申请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互转的;
(4)国家文件政策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一经办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请同学们务必考虑周全、谨慎申请!
4.拟接收导师具有转入学位点2024年相应专业导师招生资格,提供原导师及拟接收导师推荐意见。
注意事项: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新的计划开展学习和考核。已修课程(含经成绩认定)与新培养方案课程一致的保留成绩和学分;不能对应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在成绩单中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
三、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于2025年1月4日上午8:00-2025年1月14日下午17:00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学院同意后,系统上提交到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转专业操作手册.doc。
2.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具体另行通知)。
3.2025年1月20日前网上公示后上报至研究生院。
四、考核评价方式
1.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转入、转出学生进行考核;
2.申请转出的研究生须由原导师考核同意;
3.申请转入研究生首先须经接收专业导师同意,然后经学院考核小组面试确定排序人选,面试成绩需合格。
综合面试含专业和综合素质及其能力,外语听说读能力的测试。其中专业考核成绩占70%,外语考核成绩占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研究能力及进一步培养的潜质,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考生须准备5分钟的PPT,展示近期研究成果、读书报告、研究计划等。
五、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