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规定并经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学校决定在今年五月召开我校第十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现向各支部开展团代表、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详见附件内容。请有意者在4月3日20:00前将申请表(见附件)发至邮箱SJ20040524@qq.com。委员候选人将在团代表基础上推选产生。
注:申请代表的条件
1.代表必须是团组织关系在本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28周岁以下的中国共产党员保留团籍),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本校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敢于同违法行为和歪风邪气做斗争;
4.积极组织或参加团的各项工作,热心团的事业,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广大青年所信任和拥护,并能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全局观念,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能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学院团委负责人电话:88320682 刘老师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