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室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应急工作处理等工作。其中监督员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调剂名额
我院拟招收调剂专业及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生类型 | 学习方式 | 拟调剂人数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 |
025800 | 数字经济 | 专业型 | 全日制 | 7 |
四、调剂复试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323 | ≥40 | ≥60 |
025800 | 数字经济 | 全日制 | ≥323 | ≥40 | ≥60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原则上只接受报考专业代码首位为02的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我院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7.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我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二)复试方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三)复试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四)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调剂专业拟调剂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生源不足5人时,按照调剂专业拟调剂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小数位进1,有同分考生情况时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五、调剂时间
我院中国研招网填报系统(“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具体开始时间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说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已开通。符合我院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相关专业调剂意向信息,做好调剂准备。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期限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化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无效。
重要说明:未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我院调剂志愿的考生,可直接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调剂志愿。
六、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注意: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第一批调剂信息的接收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服务系统”正式统一开通时间为准,开放时间为12个小时),调剂信息的接收截止时间以后登录中国研招网填写调剂志愿的信息将不再接收。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七、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2025年4月9日(周三)上午10:00前,所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发送至jjyjs@zjut.edu.cn邮箱(资格审查电子材料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邮件名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如“数字经济+张三”。
2.2025年4月10日(周四)7:30,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册清单详见《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预通知》。http://www.cba.zjut.edu.cn/2025/0320/c7430a300401/page.htm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博易C303教室。
资格审查现场提交A4大小成册纸质稿(除政审表必须为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现场核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或原件扫描打印要求图文清晰,便于识别。
(二)心理素质普测
所有复试考生都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2025年4月10日(周四)7:30现场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普测。各位考生请不要提前完成心理测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4月10日(周四)8:30开始,线下复试
候场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博易C303教室
面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博易B楼(具体现场另行通知)
备注:复试期间,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步行进入校园。校园地图可关注“浙江工业大学”微信公众号-一键查询-地图查询-选择校区-输入地点。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四)复试内容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英文个人自我介绍,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能力等部分,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占75%,英语能力占25%。
提醒:复试当天考生需提前20分钟候场(随身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本科成绩单),复试顺序随机排序,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小组复试助理进行通知对接。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复试的,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25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五)注意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八、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 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招生咨询
学硕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408
专硕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337
十、举报、投诉、申诉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571-8529088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