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关于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学院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即将开始,请各党支部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发展对象资格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一年,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且考核合格。
对满足此条件,考察情况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可考虑是否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对于本校转专业来院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可接续培养。符合发展条件的,在党支部培养考察中可适当扩大考察和意见征求范围)。
2.参加发展前理论测试。
参加学院发展前理论测试,未参加理论测试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展:
(1)在校期间受过校、院处分;
(2)发展对象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
(3)入党动机不纯正;
(4)近一年考试有不及格且重修未过的课程;
(5)已是毕业离校最后一个学期。
4.有以下情形的不建议发展:
(1)上一学期或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或智育成绩排名均未在前50%。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支部指派专人向发展对象人选身边的党员、老师、同学等征求意见并填写发展材料《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党员发展对象征询班级意见表》。
注:征求意见表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允许发展对象人选自己找人填写。
2.支部召开答辩大会,进行谈话及讨论,在听取其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综合考虑其现实表现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填写发展材料、《思想汇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告知书》、《中国共产党党员无宗教信仰承诺书》。
注:支部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排名,填写《待发展人员情况登记表》,并于5月10日12:00前发送至分党校邮箱jjfdxdf@163.com。
3.学院党委备案公示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名单,公示结束后支部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为发展对象指定入党介绍人。
4.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注:包括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及其无犯罪证明、1-2位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
5.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政审表》、《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审结论性意见)。
6.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支部整理、审核党员材料,填写《中国共产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参加党委预审审查。
2.支部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票决确定发展对象能否接收成为预备党员。
4.上级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5.上级党委审批。
注:本通知中未涉及的发展材料、以及各项材料的填写准则请各支部参考近期的下发通知及相关材料模板。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