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1-04浏览次数:211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布置,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选工作,现就做好我院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院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对于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及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学业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奖励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增选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工作部署,经济学院增加硕士奖学金正式名额3个,硕士现共计5个,博士名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新增名额

总名额

候选名额

博士

0

1

1

硕士

3

5

1

注意:前一批博士1名、硕士2名正式推选名额不受影响,前一批硕士1名候选名额自动递补,本次申请仅针对其余2个正式名额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学生上交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

《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明细表》(附件2电子稿)、

《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研究成果导师审核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

一份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完成的科研代表成果(电子稿和纸质稿,要求提交PDF格式,包括匿名和含信息两个版本,文件命名为文章名;如提交的科研代表成果为已发表或已录用论文,须同时提交纸质论文发表证明或录用证明,如提交的成果为尚未发表的经导师审查认定的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须同时提交纸质导师的认定材料。对已发表或录用论文,原则上需使用经过综合分测算审核的文章)。

材料提交:

电子稿材料须打包以申请人姓名+年级+专业+“国奖增选”命名,电子稿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6:00,发送至公邮ZJUTjjxyyjszzb@163.com,时间以邮件为准,逾期不候。相关纸质稿签字后,请交至博B319孟浩老师处,纸质稿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上午午10:00。注意,申报以电子稿为准,材料逾期,视同弃权。

注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不可更改。纸质稿需A4正反单页打印。

2.答辩:学院自行组织

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申请人需制作PPT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内容要围绕国家奖学金相关条例要求(注重体现科研代表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对成果进行评审打分。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公示

六、具体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和表格详见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2 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明细表.xls附件3 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研究成果导师审核表.doc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4号.doc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