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经济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8浏览次数:14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质量提升工程和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2024年秋季学期通过学院大组开题的研究生及申请延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考核时间:20255中期考核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补充说明:无客观原因,原则上所有研究生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因休学、因公出国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未按期参加考核且未经审核同意延期考核的研究生,当次中期考核结果记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及成绩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前半段培养实践的一次综合性考核,重点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道德规范、课程学习、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等部分进行考核,其中任一部分成绩不通过,均记录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结合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过程,主要考查研究生政治觉悟、道德修养、价值取向(理想信念、家国情怀、科学精神、进取意识等)、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

课程学习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及相应课程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若存在未修满个人培养计划学分要求课程或有1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

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主要通过中期考核报告和中期考核答辩进行评估。中期考核环节,研究生围绕本人通过开题的学位论文最新进展研究,以PPT形式进行口头汇报,并对考核专家小组的提问进行答辩。考核专家小组对其研究能力进行评估并形成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

三、研究生主要工作

1.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自我鉴定重点汇报入学以来的思想品德与专业学习方面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目前研究成果等。

2.准备中期考核报告,含研究内容简介研究工作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学术活动情况等。

3.参加中期考核答辩,重点汇报研究目的、创新性、研究计划、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PPT讲述和问答环节,博士研究生一般每人30分钟左右,硕士研究生一般每人20分钟左右PPT具体讲述时长由现场评议专家通知确定。

四、导师主要工作

1.根据所指导研究生的实际研究进展情况,出具《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中期考核意见,并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新研究进展稿及中期考核答辩等相关指导工作。

2.参加学院中期考核分组答辩报告会,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中期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原则上实行主导师回避制。

、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为合格的研究生,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道德规范、课程学习、学术素养和学位论文进展等均须达到合格标准。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要阶段,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环节的相关申请。

根据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学院中期考核不合格比例不低于10%。不合格者由学院进行学业预警(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下一年度参加二次考核,其中整改进度较快的研究生,经学位点同意可以向学院申请提前进行二次考核。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分流。关于博转硕及退学政策具体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的申诉进行情况核实,核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研究生对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的考核过程和核查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中期考核材料

(一)中期考核答辩前材料准备

1.学位论文最新进展稿(研究生撰写,导师审核);

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自我鉴定研究生填写)、课程学习情况研究生秘书填写)、导师中期考核意见导师填写)、政治思想评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学院意见学院填写

3.中期考核报告(研究生初拟,导师审核)

4.中期考核答辩PPT(研究生初拟,导师审核)

(二)中期考核答辩后材料提交

2025年6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稿(交至屏峰校区博B303学院办公室)

1.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成绩单(一式2份,其中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内课程学习情况学分处须空白,由研究生秘书填写,各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中期考核报告(一式1份)

(二)电子稿压缩包(发至jjyjs@zjut.edu.cn邮箱,文件名命名: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1.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中期考核报告

3.中期考核答辩PPT

七、咨询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90408

邮箱:jjyjs@zjut.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4号).pdf

附件2: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工大研究生院〔2024〕15号).pdf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pdf

附件4: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docx

附件6:经济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7:经济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pdf